日期: 2023-09-01
编辑:吴颖媛 核稿:王岩
终审:蔡成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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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按照三育人的基本要求,使全院工作紧紧围绕培育四有新人,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服务,做到教书育人,管理育人。
二、领导和组织全系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制定教学(包括各门课程)计划以及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四、组织各类教材讲义的编写工作。
五、做好本单位的定岗定责工作,负责教职工的考勤、考核、奖惩和职称考评推荐工作。
六、根据教学、科研需要,负责本院系教研室(实验室)正副主任的任免工作。
七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,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八、加强学生管理,抓好考风、学风建设,协同学院党总支抓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。
九、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。
十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管理好本院系资产;贯彻勤俭办学方针,认真执行财务制度,掌管和使用好由院系管理的各项经费开支。
十一、做好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