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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党委工作职责

日期: 2023-09-01   编辑:吴颖媛  核稿:王岩 终审:蔡成梅 点击数:

一、保证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系的贯彻执行,结合本院系实际,制定规划,组织实施。

二、参与本院系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,支持和配合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参与决策的主要问题是:

1、学院改革与发展方向、规划;

2、专业设置调整、课程改革、学科建设规划;

3、师资队伍建设,如调配、进修、职称评聘等;

4、学期工作计划、科研计划、实验室建设规划;

5、招生、毕业分配;

6、教职工的调进调出和调整;

7、学院经费计划、创收分配和主要建设项目开支等。

三、抓好院系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。

1、抓好党员教育,根据校党委统一要求,结合本院系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,学习党章,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改革意识;

2、抓好党支部建设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;

3、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;

4、抓好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,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;

5、抓好学院党委自身建设,坚持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。

四、领导全系思想政治工作。

1、组织全院师生员工的时事、政治学习教育,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;

2、结合本院系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实际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要经常了解师生员工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及时向校党委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;

3、抓好本院系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,正确处理师生员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;

五、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1、提出学院党政班子建设和建议方案和意见;

2、配合做好本院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,参与讨论系科、教研室、实验室负责人的任免工作;

3、配合做好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、考察工作;

六、做好本院系教职工选派出国、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
七、领导学院工会、共青团工作。

八、领导辅导员工作,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、奖惩和就业指导工作,协同系行政抓好学风、校风建设。

九、做好统战工作。

十、协同做好本院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本院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十二、承担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