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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行政秘书工作职责

日期: 2023-09-04   编辑:吴颖媛  核稿:王岩 终审:蔡成梅 点击数:

一、处理本院日常行政工作、事务。

二、协调本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,做好这些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行政工作。

三、负责做好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、传阅与保管工作。

四、负责草拟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和通知,协助领导监督执行。

五、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,场所的安排及会议的签到和记录工作。

六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考勤、考核工作。

七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系教职工职称评审等申报工作。

八、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、管理,负责报纸、信件的收发和保管。

九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