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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毕业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》教学[2023]5号文件精神,现将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(面试)合格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根据文件要求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请向音乐学院办公室反映(电话:0551-63364263)。
音乐学院
2023.4.10